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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pw小说网 > > 南城儿女[年代] > 南城儿女[年代] 第150节
    江起慕的嘴角僵硬地扯了扯,喉结上下滚动:“她最近……认不得人,情绪也不太稳定,得有人在身边照看着。”

    其实情况比他说的更糟糕,他妈那天受到极大的惊吓和刺激,导致她整个人陷入了恐慌之中,像只惊弓之鸟,稍大点的声响就能让她歇斯底里地尖叫,最严重的时候,她会用指甲抓破自己的脸,仿佛要把那些可怕的记忆从身体里挖出来。

    贺乾将烟头扔在地上,鞋底碾过时溅起几点火星,他抬眼看向江起慕道:“钱够用吗?我这几年跑长途攒了些,可以先挪给你。”

    江起慕再次怔住。

    贺乾出手相救他没觉得意外,但主动提出借钱却是他没想到的。

    在这个亲兄弟都要明算账的世道,更何况是十五年未见的老邻居。

    夜风卷着早点铺飘来的油烟味,江起慕感激道:“谢了,贺乾哥。眼下还能撑得住,亲戚朋友都帮衬着。”顿了顿又补充,“真有过不去那天,我一定找你。”

    贺乾点点头,转身时衬衫被风鼓起:“前头早餐铺的小笼包该出第一笼了,走吧,我请你。”

    天边泛起蟹壳青,贺乾头也不回地往前走。

    江起慕突然想起小时候,贺乾也是这样走在前面,只是那时总会回头催他:“小慕,快点!你属乌龟的啊!”

    “发什么愣?还不跟上来?”贺乾突然驻足回头,晨光给他的轮廓镀了层金边,让他凶狠的五官看上去多了几分柔和。

    江起慕怔了怔,随即大步跟了上去。

    时间会改变很多东西,但有些情义却不会变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李兰之没想到这辈子还会再见到汪玲。

    她刚收摊回到家,一身的鱼腥味,袖口还沾着几片鱼鳞,指甲缝里嵌着洗不净的血丝,跟光鲜亮丽的汪玲比起来,她邋遢得没法见人。

    汪玲烫着时髦的大波浪,卷发风情万种地垂在肩头,雪白的真丝衬衫束进高腰波点裙里,那双米白色高跟鞋亮得晃眼,要不是那口地道的广州白话,真会让人以为是港剧里走出来的女主角。

    汪玲指甲涂着红色的指甲油,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个真皮手包,她站起身看着李兰之说:“好久不见,兰之姐。”

    李兰之从震惊中回过神来:“你……你不是嫁去香港了吗?”

    汪玲忽然笑了,红唇间露出细白的牙:“还以为兰之姐你会拿扫把我赶出去呢。”她抬手把碎发别到耳后,腕间的翡翠镯子在灯光下闪着盈润的光泽,“毕竟用一些人的话来说,我既当了狐狸精,又做了逃兵。”

    李兰之没想到汪玲会这样自嘲:“见过数落别人的,倒少见对自己这么不留情面的。你这次回来……是为了孩子吧?”

    汪玲点头:“是啊,之前走的时候实在没法把三个孩子都带上。现在周志强已经不在了,我打算申请带他们去香港,以后就跟着我生活。”

    周志强和老潘那帮人没有常明松那么幸运,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性命,三个孩子之前跟着他们的叔叔,可自从周志强出事后,叔叔也被单位给开除,他的未婚妻也因此跟他分手,如今连生计都成问题,这才辗转联系到她娘家。

    若非如此,她也不可能如此顺利地带走孩子。

    “孩子跟着亲妈,总比寄人篱下强,亲戚再好终究隔了一层。”李兰之在她对面落座,倒了杯茶推过去,又给自己倒了缸白开水一饮而尽,“看你现在样子,应该过得很不错?”

    汪玲点头:“我现在的先生虽然大我二十来岁,但对我很好。对不起兰之姐,那时候……我本该提前知会你们的,只是当时那情形,若走漏风声,恐怕我也难以脱身。”

    李兰之沉默了下说:“不必道歉,换作是我,也会先为自己打算。”

    当初和常美一起去东莞找不到汪玲,她内心是有气的,可细想来,此事原就与汪玲无关,要怪也怪不到她头上。

    说到底,是常明松自己识人不明,又经不住诱惑。

    只是苦了常美,那时候要是能借到钱的话,常美也不用把自己嫁给严豫,虽然说现在过得也不差,但因为这个理由而嫁人,想起来心里总不是滋味。

    “虽然兰之姐你不怪我,但我内心还是过意不去,希望兰之姐能让我为你们做点事。”汪玲斟酌着说道,“如今国内改革开放,经济发展虽然很快,但薪资水平与香港仍有差距。我虽没什么大本事,但若孩子们有意去香港发展,我可以帮忙安排。”

    话音未落,卧室门猛地被推开,常欢一个箭步冲出来:“汪玲阿姨,我!我想去香港发展!”

    小时候看港片,常欢就无数次幻想有一天自己去香港,住上豪宅、坐豪车,成为有钱人家的少奶奶,只是后来现实让她慢慢放弃了这些幻想,可她没想到时隔这么多年,突然间机会就出现在她眼前,所以她想也没想就冲出来。

    不等汪玲回应,常欢又飞快折回房间,将钱广安带来的零食饮料一股脑捧出来,殷勤道:“阿姨说了这么久话,一定渴了吧?这饮料可好喝了,您尝尝!”

    汪玲没在意常欢之前对她的冷淡,笑着道:“放着吧,阿姨等会儿再喝,常欢你现在做什么工作?”

    常欢闻言,有些尴尬地挠了挠鼻子:“之前在医院当护士,太累了就辞了职,现在……还没想好要做什么。”

    “护士虽然辛苦,但到哪里都缺不了。”汪玲思索着,“你现在没工作,跟我去香港反倒方便,到了那边若还想做这行,可以考当地的执照。”

    常欢撇嘴:“我这辈子都不想再碰护士这行了。”

    汪玲笑道:“不做护士也无妨,香港机会很多,只是……”

    话还没讲完,就被李兰之给打断了:“申请去香港的合法途径,据我所知只有两种——要么有直系亲属在那边,要么因公外派,但常欢哪条都不符合。”

    当然,还有第三种,那就是偷渡,这年头虽有不少人铤而走险,但她决不允许常欢走这条路。

    常家已经有一个在坐牢的,无论如何不能有第二个。

    汪玲点头:“确实,通过亲属关系申请是最稳妥的。有两个办法:一是把常欢弄到我家户口,以我女儿的身份申请,不过这个流程比较慢,可能要等好几年。”她顿了顿,“另一个更快的办法,就是找个香港人结婚。所以刚才我才想问常欢有没有对象,如果没有的话,我可以让我先生帮忙物色合适的人选。”

    这话一出,客厅里安静了几秒。

    汪玲看两人都没出声,还以为她们误会了什么,连忙解释道:“我先生虽然年纪大些,但他有不少子侄辈,朋友家的孩子里也有和常欢年龄相仿的。”

    就在这时,门口的光线忽然一暗,一道修长的身影悄然出现。

    但常欢浑然不觉,她微微侧身避开李兰之的视线,低声道:“我……没有对象。”

    李兰之闻言猛地抬头,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。她嘴唇张了张,似乎想说什么,最终却只是深深看了常欢一眼,选择了沉默,没有当场拆穿常欢的谎言。

    汪玲并未察觉到两人之间的异样,欣喜道:“这样正好!你在家等我的消息,不过这事急不得,你可以先找份工作做着。”

    等汪玲走后,李兰之看向常欢问道:“你不是正在和广安处对象吗?你刚才为什么要那样说?”

    常欢咬着唇瓣,心里有些内疚,但更多的还是不甘心。

    两种情绪在她脑海里好像天人打架一般,让她很是烦躁,最后她丢下一句“我不知道”,便匆匆躲进了卧室

    李兰之望着紧闭的房门,无奈地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另一边,钱广安阴沉着脸回到杂货店。

    钱母见他这么快回来,诧异道:“你不是去找常欢吗?常欢没在家吗?”

    话未说完,钱广安就将手里的一兜子零食重重摔在玻璃柜上。

    “不知道!”钱广安烦躁地打断母亲。

    钱母这才注意到那些未送出的零食,语重心长道:“妈不反对你跟常欢处对象,只是这杂货店是我们和你大姐家合开的,你天天拿零食去给常欢,就算你大姐没意见,她婆家迟早也会有意见。”

    “够了!”钱广安胡乱抓了抓精心打理的“费翔头”,发丝顿时凌乱不堪,“我知道了,你让我安静一下行不行?”

    钱母没因他的态度而生气,但也没有因此停下唠叨:“你别嫌妈啰嗦,妈这都是为了你好。还有啊,常欢已经有三四个月没去工作了,这样下去可不行,你得劝劝她……”

    “烦不烦啊!”

    钱广安猛地起身冲出门去,正撞上要进门的钱大姐。

    “哎哟!”钱大姐被撞得踉跄,胳膊狠狠磕在门框上,疼得直骂,“钱广安!你个混账东西!你给我站住!”

    钱广安头也不回跑了。

    钱大姐气得跳脚:“你个衰仔!谁教你对妈大吼大叫的?真是生块叉烧也好过生你!”

    钱大姐气冲冲地走进店里,一眼就瞥见柜台上还没来得及收起的零食,火气顿时更旺了:“妈,你真该管管广安了,我一开始就说别让他和常欢在一起,你偏不听我的!”

    钱大姐不讨厌常欢,但作为弟媳人选,她觉得常欢是不合格的,原先有份正经工作倒也罢了,如今不仅自己辞了职,还撺掇广安也跟着辞职,这就有些“罪不可赦”了。

    更让她看不惯的是,自家弟弟对常欢言听计从的模样——一个大男人被女人管得死死的,实在窝囊。

    钱母默默将惹事的零食收进柜台,温声劝道:“这些话可别当着广安的面说,不然又要闹脾气。常欢其实没什么不好,你妈我都这把年纪了,就盼着早点抱孙子。”

    在钱母看来,对象是不是常欢无所谓,只要儿子喜欢就好。

    钱大姐被这话噎得直瞪眼,半晌说不出话来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暨南大学门口的小卖部旁边,夕阳斜照。

    林飞鱼拿着电话筒,指节因用力而微微发白听着那边传来的轻微沙沙声,她抿着嘴唇,嘴角绷成一条倔强的直线。

    那边响起一个熟悉但又有些不一样的声音:“飞鱼?”

    林飞鱼没出声,嘴角抿得更紧了。

    江起慕沉默了下,又喊了一声:“飞鱼。”

    林飞鱼依旧没出声。

    江起慕也不再说话。

    两人在两个城市,分别抓着电话线,听着彼此电话那头传来的呼吸声、车声和喧闹声,沉默着。

    小卖部的老板娘奇怪地看了林飞鱼好几眼,似乎很奇怪她打那么昂贵的长途电话,却一句话也不说,真是钱多得没地方烧。

    仿佛有谁不小心打翻了一瓶北冰洋桔汁汽水,把天空和弄堂都染成了橙红色,弄堂里纵横交错的电线在余晖中投下细密的影子,有人开始生火烧饭,有人把床单衣裤收起来,远处传来“收头发辫子,收鸡毛——”的悠长吆喝。

    江起慕想起第一次见到林飞鱼时,也是这样的天色,他想起她那双漂亮的眼眸,想起她委屈时像小兔子通红的眼睛,突然心口传来密密麻麻的疼:“我想你,飞鱼。”

    “骗人!”这句话终于击碎了林飞鱼强装的冷静,声音里带着压抑许久的委屈,“六十六天,你失联了整整六十六天!我每隔六天就打一次电话,前后十一次,可你一次都没回!”

    那么多天不联系她,居然还说想她!

    骗子!大骗子!!!

    林飞鱼想到这些天的提心吊胆和担心,眼睛憋得通红,像只红眼睛兔子,看着……委屈巴巴的。

    江起慕眼眸低垂,又长又密的眼睫遮住了眼底的光:“对不起,是我不好……”

    林飞鱼攥着电话线,打断他的话,气嘟嘟道:“我不想听道歉,我要一个解释。”

    “其实早该给你回电的,”江起慕的声音透着疲惫和沉重,“亲戚家出了些事,他们一直很照顾我们家,这次他们出了事,我们不能不管。”

    林飞鱼满腔的怨气顿时消散了不少,取而代之的是担忧:“发生了什么?很严重吗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江起慕的声音更沉了,“这两个月一直在帮忙照顾亲戚,忙得连你的生日都错过了,对不起……”

    林飞鱼趁着没人注意,悄悄用指尖抹去眼角的泪花,唇瓣被她咬得微微发白:“你应该跟我说的,我都打算好了,你要是再不接我的电话,我国庆就去上海找你。”

    江起慕说:“别过来。”

    林飞鱼又委屈了起来:“你就这么不想看到我?!”

    江起慕连忙说:“不是,我怕太忙了……没办法照顾你。”

    林飞鱼小脸瓷白,一缕发丝从她额边垂落:“算了,这次就原谅你,可你以后不能再这样了,不然……我以后都不理你了!”

    江起慕微微测过身去,半边脸隐在阴影里,让人看不清神色:“好,如果再有下次,你就别理我了。”

    话音刚落,电话那边就传来催促的声音:“同学,能不能快点儿?还有人等着呢!”